最高法: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1月18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强调,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新的一年,人民法院将如何作为?记者对会议亮点进行了梳理。

  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会议强调,要持续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坚决把全面、依法、平等保护产权要求落到实处,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严惩侵犯产权犯罪,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决禁止超标的查封财产。

  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会议强调,要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加强法律援助工作,通过控辩审以及诉讼参与人等各方努力,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要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刑事审判全过程,认真总结范太应案、陶雪案等审判经验,旗帜鲜明支持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进一步扭转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等观念,确保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

  加快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

  会议要求,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夯实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基础。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有序放权、科学配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要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统筹、标准规范和系统研发,补齐智能化服务短板,推进全面建设智慧法院向纵深发展。要深入研究互联网纠纷新特点新趋势,积极探索互联网审判机制和审理规则,加快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

  放权不等于放任 信任不代替监督

  会议指出,法院要处理好放权与监督的关系,是这几年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为此人民法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予以规范。那些认为监督就是干预、批示就是违规、法官就要独立,进而排斥监督管理,排斥民主集中制,甚至排斥党的领导的观点,都是完全错误的,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关键就是一条,放权不等于放任,信任不代替监督,既要有序放权,又要有效监督,要在二者的辩证统一中实现公正司法。

  严打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经济犯罪

  会议强调,要加强对经济金融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加强金融审判工作,妥善审理网络借贷、非法传销等涉众型案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经济犯罪,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

  会议强调,要严格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让热点案件审判变成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让“小案件”发挥出大效应,推动培育和强化社会公众的责任意识、规则意识、法治意识。要主动回应人民关切,对社会高度关注、公众存在模糊认识的案件,加强裁判说理,厘清争点、亮明观点,让热点案件审判变成一堂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