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最高法表彰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
时间: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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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记者从18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等40个单位“全国模范法院”称号,授予赵鑫等69名同志、追授谢啸林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表彰决定指出,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人民法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大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新成就,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业绩显著、堪为楷模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表彰决定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和全体法院干警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提高司法服务保障能力水平,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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