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在法院|人民法院开启网上云审判 “隔空”诉讼保护群众健康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最大程度地降低当事人因诉讼产生的人员流动和传染风险,是人民法院的当务之急。面对严峻形势,人民法院纷纷开启网上审判“云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安全和健康。
北京法院:开启网上审判“云模式” 司法为民“不打烊”
从2月3日起,北京市法院系统开启网上审判“云模式”。依托于互联网和云计算技术,北京法院建设了视频庭审平台“北京云法庭”,开展网上“云审判”。
2月4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望京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虽然原告在上海,被告经公告送达未到庭,第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北京市西城区,但通过远程技术,诉讼参与人可足不出户通过互联网参与庭审。经过一个半小时,庭审顺利结束。4日下午,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审判长李利,审判员陈实、黄占山准时到达法庭,而案件双方当事人则在家中利用电脑登录“北京云法庭”平台,参与了这次在疫情期间的庭审。
据了解,全市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运用网上办案系统,引导当事人尽量使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送达、网上调解、网上执行、网上开展诉讼服务。
河南濮阳中院:掌上办案抗击疫情 指尖诉讼服务群众
2月4日,在疫情防控期间,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利用互联网在线庭审平台对一宗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件进行远程庭审,并在中国庭审直播网上同步直播。
整个庭审过程,双方代理律师均没有出现在法庭上,而是分别在内蒙古、河南两地,在各自家中通过在线庭审平台参与庭审。庭审前,双方代理律师在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指导下,通过手机在庭审平台进行实名验证后,出现在法庭显示器的合成画面上。书记员随即请合议庭就座,审判长敲响法槌后,庭审正式开始。
双方律师提交证据、书记员制作笔录、法官调查询问、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等日常庭审现场的工作,都在手机“视频聊天”中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整个过程清晰流畅地展示在法庭显示屏上。庭审结束后,经双方审核随即签署了电子庭审笔录。
江苏邳州法院:微信开庭不打烊 为化解矛盾纠纷开“良方”
“请双方当事人保持手机信号畅通,下面由书记员宣读庭审纪律……”在江苏邳州法院第12法庭内,一场通过微信多人视频功能远程开庭的案件正在进行。
原告杨某与被告宋某原是好朋友,后杨某在2017年10月16日、10月17日分别通过微信向宋某转账共计23600元,因宋某未能偿还,原告诉至法院,主张认定上述款项为借款,要求被告归还相应的借款及利息,邳州法院立案受理后,因被告下落不明,定于2020年2月3日公告开庭。因特殊时期防范疫情需要,同时为了公告开庭的案件能够如期开庭,承办法官杜万亮提前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通过微信视频远程完成了举证、法庭调查等庭审程序,并将于近期作出判决。
据介绍,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减少人员流动聚集,该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对于已经有效送达且争议不大的案件,采取微信远程开庭方式开展庭审工作,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保障了审判质效,为疫情期间化解矛盾纠纷开出了一剂“良方”。
广西桂林七星区法院:视频开庭 “隔空”审理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同时也为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场与往常不同的庭审在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组织下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审判庭中除了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及书记员,原告及被告席上“空无一人”,取而代之的是一台液晶显示屏,上面是与当事人的实时微信聊天视频界面。
庭审中,法官利用微信视频与当事人连线,并核对身份,组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准确把控庭审全过程,高效、便捷地完成了庭审工作。
以科技助力审判,既便利了当事人参加诉讼,提高办案效率,节省司法资源,也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避免交叉感染,切实落实防控措施。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