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谈监督】湖北省荆门市检察长雷爱民:回应代表关切,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湖北省荆门市检察院检察长 雷爱民
“由于水体具有流动性,跨区域河流、湖泊较常出现一处污染、多地遭殃的问题,导致生态环境被破坏,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追责和生态修复难度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跨区域生态保护方面加强实践探索,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在今年湖北省“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荆门市委副书记、市长孙兵同志向检察机关提出加强跨区域生态保护的建议。
荆门市检察机关积极回应代表关切,重点聚焦长湖、漳河水库跨区域生态保护,在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方面积极探索。2019年11月,在荆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沙洋县检察院联合潜江市检察院、荆州市荆州区检察院、沙市区检察院建立长湖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联合当阳市检察院、远安县检察院、南漳县检察院建立漳河水库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印发联合会签文件,明确线索移送、调查取证、资源共享、协同行动、生态修复、联席会议、风险防控、日常联络等“八项工作机制”。长湖、漳河水库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建立,为流域内各地检察机关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区域协作提供了明确依据,构建了检察机关协作保护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新格局,对于筑牢长湖、漳河水库生态保护屏障,探索全流域、跨区划环境治理公益诉讼检察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荆门市检察院始终坚持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全面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水平。2019年,全市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0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9件,发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告14件、民事公益诉讼公告2件,提起诉讼1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办案质效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坚持服务大局。扎实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紧盯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发出检察建议197件,起诉13件。组织开展“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守护花海荆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农村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填埋污染基本农田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6件。
提升办案质效。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为97%,绝大多数公益受损问题在诉前阶段得以妥善解决。对经过诉前程序仍未整改的,坚决提起诉讼,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
营造良好环境。荆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营造良好环境。2019年6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荆门专题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10月底,向荆门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对荆门市检察院主动作为、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予以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