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机关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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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记者 陈慧娟
2月26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制定《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的有关情况。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相关负责人出席。
会上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通报,截至目前,先后查处涉及疫情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2.2万起,刑事拘留4260人,其中有很多因口罩物资供需矛盾突出,趁机进行制假售假甚至是电信诈骗等危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侦破制售假劣口罩等防护物资的案件68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60余名,查扣了伪劣口罩3100余万只及一批防护物资,涉案价值达到1.74亿元。
政法机关如何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述元、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强调了审慎的办案态度。
“2月3日,最高法院发布了专门的工作通知,要求全国法院切实贯彻善意文明执行这个理念,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选择采用对企业生产影响最小的执行措施。”张述元说。
陈国庆表示,要认真贯彻“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在办理涉企业的案件中,尽量不采取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对有自首、立功表现,积极认罪悔罪,没有太大社会危害性的经营者,一般依法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
针对一些企业在复工复产后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造成多人隔离观察的情况,《意见》指出,要根据企业是否依法采取有关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综合认定行为性质,依法妥善处理。在涉企业案件办理中,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
除了面向企业的措施,在陆续复工复产过程当中,如果一些困难群众和农民工要获得一些法律援助,该通过哪些渠道获得?
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介绍,中国法律服务网2019年开通了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从2020年1月19日以来,接到农民工欠薪求助的法律咨询、讨薪咨询440件,问题反映229件,都及时进行了处理。
法律援助的申请门槛在疫情防控期间进行了调整:如因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问题需要申请法律援助,广东、山东等地把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放宽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疫情原因造成企业的关停减员、商铺经营受损、停发工资等导致群众生活困难的,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信息共享和衔接协作机制,明确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的人员范围,免予对其经济困难情况进行审查。
《光明日报》( 2020年02月27日?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