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做好复工复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光明日报北京2月26日电(记者靳昊)司法部近日出台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做好复工复产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意见要求,推动立法和文件合法性审核,适时修订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推动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全面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围绕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加快推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技创新等方面立法,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做好涉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法律事务。

  意见强调,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对各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组织推动本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惩处。监督协调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的处罚种类、幅度进行裁量,防止同事不同罚、处罚畸重畸轻、显失公平公正、过度执法等情形。

  意见要求,全方位做好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对疫情防控工作一线人员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优先受理、优先办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针对企业因疫情引发的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各地人民调解组织要开辟绿色通道,促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大力加强商会人民调解,把涉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积极帮助民营、小微等会员企业科学精准防疫、有序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军人、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办理。

  《光明日报》( 2020年02月27日?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