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澄清正名 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时间:2021-08-18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以上反映问题,经过调查均不属实,现予以澄清正名。”近日,岳普湖县在2021年第二季度警示教育大会上公开宣读了《关于为李某等2名同志澄清正名的通报》,在干部群众中引发热议。

  今年5月,该县纪委监委连续两次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艾西曼镇团结村会计达某“虚报冒领、套取小茴香种植补贴”的网络举报线索。经多方调查证实发现,该镇为巩固脱贫成果,动员已脱贫户种植特色小茴香,并按照每亩1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由于团结村2名脱贫户没有耕地,经申请同意,2人租赁土地76亩用于种植特色小茴香,领取了政府补贴7600元。

  “这个事在村民大会上专门公开过,但有的群众不理解,多次举报达某虚报种植面积、套取国家补贴问题,给达某工作生活带来了很大的精神压力,甚至动了辞职的想法。”艾西曼镇干部平腾飞说。

  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确认此网络举报件反映不属实后,该县纪委监委在艾西曼镇团结村群众大会上就举报达某问题进行了澄清正名。

  压在达某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一直紧锁的眉头也舒展开来,达某激动地说:“有了党组织的这个后盾,我将继续保持昂扬斗志,坚持原则开展工作。”

  据悉,该县纪检监察机关着重加大对举报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仔细甄别反映问题真伪,既支持保护实名举报,又加大对错告诬告问题的澄清正名,针对检举控告不实的问题线索,在充分做好党员干部心理疏导的基础上,还及时向被举报干部所在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反馈。今年以来,共对15件不实举报予以了结处置,开展澄清正名活动4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纪检监察机关要改变过去‘一查了之’的现象,持续细化澄清正名措施,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严肃性,充分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岳普湖县纪委监委 李帅旗| 责任编辑 崔红杰)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62-1526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