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跟妻子假离婚:有结婚证不利于工作不好赚钱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夫妻二人假离婚后,共同购买房屋一套,丈夫起诉要求分割该房屋。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12月4日,随着上诉期的过去,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判决房屋及室内装修、动产全部归女方所有,男方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女方则补偿对方50万元。

  2013年,缪某对妻子张某称,有结婚证不利于工作,不太好赚钱,想要跟妻子张某假离婚,并承诺只办理结婚手续,其他任何关系不受影响。2013年7月22日,缪某与张某在民政局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中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孩子跟着妈妈一起生活,缪某每月给抚育费4000元,直到孩子满十八周岁为止等。虽然表面上离婚了,但缪某双方仍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没有按离婚协议履行,双方家人对二人办理离婚手续也不知情。

  2016年1月,为方便孩子上学,他们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学区房。2017年5月17日办理房产证时,双方约定房屋按份共有,各自份额为50%。

  2018年,缪某与张某感情破裂,张某认为在缪某直播中欺骗别人,在直播评论中揭露。缪某随后提起诉讼,认为张某通过网络揭露了自己的隐私,对其造成困扰,双方无法对房屋协商处理,请求依法分割。

  法院审理后认为,作出前述判决。一审判决后,在上诉期内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法官提醒,房屋共有人关系与夫妻关系是相对独立的法律关系。共有人约定财产份额的,按该份额享有所有权,分割时,也按份额比例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