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远程出庭支持公诉,诉讼请求全部获法院支持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疫情防控期间不能面对面,如何保障依法办案?

  “公诉人现在宣读起诉书。”2月24日,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纪峻在院内通过“山东省互联网法庭”APP远程视频出庭支持一起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件。

  2月24日上午,我院检察官首次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出庭支持公诉。

  案件回顾

  2018年3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山东某有限公司青岛李沧分公司、某有限公司青岛崂山分公司担任实际负责人,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取得金融机构资质的情况下,多次以返本付息的形式,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总额逾750万元。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官宣读起诉书。

  李沧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支持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全部诉讼请求。

  开庭过程中,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均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参与法庭审理,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视频画面清晰,声音传送流畅,庭审过程紧凑高效,既有效减少了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又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取得了庭审预期效果,真正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不误。

  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来抓,做到思想不松懈,行动不脱节,同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高效办理检察业务,与各单位一同形成战疫合力,打赢这场防疫狙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