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围观 草原上有了“可以移动的”检察院

时间:2021-08-11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

  8月3日,《内蒙古草原检察直通车管理办法》正式印发。至此,活跃在内蒙古大草原上的草原检察直通车有了规范、高效、安全使用的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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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新巴尔虎右旗检察院为了更好地在草原上推进检察工作全覆盖,把检察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率先设计并订制了“草原检察直通车”,打造出一张北疆少数民族地区检察机关的亮丽名片。

  新巴尔虎右旗检察院的探索为内蒙古检察工作提供了借鉴。经过深入分析与调研,今年7月中旬,内蒙古检察院采购的11辆草原检察直通车陆续送达各分市院,再加上之前已配备直通车的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兴安盟检察分院,草原检察直通车实现了内蒙古各盟市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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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内蒙古检察院采购的草原检察直通车,长8米、宽2.5米、高3.6米,最高时速可达80公里,具备远程接访、公益诉讼、检务信息公开及案件查询、法制宣传、执行指挥五大功能。为检察机关移动办公、深化检务公开、提升检察科技应用水平、推动“互联网+检务”模式创新,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供了一个有效平台。因具有“房”和“车”的功能,直通车可满足检务人员24小时野外执行工作任务和基本生活需求。不仅实现了派驻检察室所有功能,而且可以随时随地在各种环境下开展检察工作,成为农牧民家门口的“移动检察院”。

  办法指出,草原检察直通车与公安机关的移动警务室属同种装备,由各盟市院在本辖区范围内统一调度,并覆盖当地铁检院开展相关工作,优先保障偏远、薄弱基层检察工作需求。主要用于基层检察院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开展各项工作,重点用于办理案件、法制宣传、调查取证、远程接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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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的草原碧草如茵。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内蒙古各地的草原检察直通车都已行动起来,努力将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广袤草原的各个角落。

  (来源:内蒙古检察)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1/2021-08/09/content_125218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