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工作
齐鲁法制网2月18日讯(通讯员 徐梦)为切实抓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栖霞市司法局积极应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司法部门和市政府部署,强化举措,全力抓好全市社区矫正对象防疫工作落实,确保重点管理人群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强化责任意识。栖霞市司法局迅速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成立了社区矫正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并为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发放了一封信,大年初二全员取消休假,立即投入工作岗位,全力以赴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
开展三次摸排。各个司法所迅速开展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风险隐患排查,一是摸排社区矫正对象家中是否有湖北省武汉市返乡人员,二是摸排社区矫正对象是否接触过武汉返乡人员,三是摸排社区矫正对象是否有发烧感冒等情况,针对摸排情况建立台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落实防控措施。
严格三项监管制度。一是实行社区矫正对象日报告制度,每日电话或微信报告活动情况。二是实行社区矫正对象春节期间不集会、不聚餐、不串门、不走访亲友等规定。三是严格落实请销假及居住地变更制度,严格管控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假,暂缓居住地变更。
落实三项规定。一是防疫期间暂停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集中社区服务和集中点验聚集活动,每月八小时现场学习改成了书写的“寒假作业”,每月由社矫科下发学习内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需将“作业完成”的情况通过图片传给司法所留存,待疫情结束交由司法所存档。二是要求各司法所每天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电话核查,每日社区矫正对象发送自己的实时位置便于司法所进行微信核查,司法局社矫科进行随机核查,通过手机定位、电话核查等信息化手段抓好日常监管,坚决防止脱管、漏管情况发生。
明确三个要求。一是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获取相关疫情信息通过官方渠道。二是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出门带口罩,自觉养成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三是引导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投入到镇、街、村的疫情防疫工作中,积极参与疫情防治宣传,进一步激发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