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法院推动管理实现“三个转型”激发办案新动能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齐鲁法制网12月9日讯(通讯员 孟凡学)宁阳县法院围绕加强司法改革后的法院内部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上级要求和自身实际,积极推动党务、审务、政务管理实现“三个转型”,以管理激活力、破阻力,有效激发了办案新动能。

  一是推动党务管理由心入转向身入。适应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完善法院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结合推进新型审判团队建设、内设机构改革等重点任务规范组织架构设置、配齐配强党建力量,按要求完成了机关党委增设工作,将下辖党支部增加至17个,将岗位分流后的部门正职按程序选任为支部书记5人,实现了党组织在内设机构和基层法庭的全覆盖,确保了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层层压实党建责任,制定完善了关于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意见等制度规定,全面厘清了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支部书记、党员干警的党建责任清单,创新推行党组成员兼任联系党支部指导员做法,强化党组成员对下监督指导,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积极推动各支部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落到了实处。积极推动纪律作风长效整治,针对工作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先后主持制定了《关于落实经费精细化管理的意见》《关于禁止法官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三同”办案的办法》《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促进干警担当作为的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

  二是推动审判管理由微观转向宏观。与新型审判团队运行相适应,该院同步建立起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入额院领导(庭长)办案规定、随机分案工作实施办法等配套制度,突出审委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法官会议对个案开展咨询、院庭长带头办精品案的指导示范办案作用,从制度层面防范了审判权力下放后监督缺位和“权力任性”等问题。同时,注重发挥绩效考核激励办案的导向作用,建立完善了对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等审判团队内部人员的分类管理和考核办法,绩效奖金发放直接与办案挂钩,有效调动了新型审判团队的办案潜能。在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中,该院将信息化建设与审判管理相融合,依托一体化办案平台,实现审判执行数据自动生成、实时更新;应用“智审”、语音识别等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为法官提供类案推送、文书纠错、数据分析等智能服务,人工智能分担了法官大量事务性工作,信息化管理手段在促进办案质效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推动政务保障由分散转向集中。针对新审判团队组建后政务管理过多牵扯法官办案精力的问题,该院对党组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由未入额院领导协助院长管理行政事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工作,使入额院领导有更多精力做好审判业务监督指导;同时,制定出台《关于落实经费精细化管理的意见》,将办公用品采购、设备维修、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务,与审执业务部门剥离,交由办公室进行集中统一保障管理,保障审判人员专心于审执业务工作;另外,按照精简原则,将原来负责行政事务的十多个管理部门的人员分流到执行岗位和审判辅助岗位,进一步加强了办案一线的人员力量,尽可能缓解愈发突出的“案多人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