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法院履行司法职责守护绿水青山
时间: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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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忠实履行司法职责,积极延伸司法服务,为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枣庄法院认真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行为,加大财产刑判处力度,审结涉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刑事案件26件;坚持环境保护优先、注重预防、修复为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等原则,加强环境公益诉讼民事案件审判工作,审结环境污染民事案件122件;坚持促进环境资源机关依法行政监督与维护相对人权益并重,审结资源、环保行政案件34件。1件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件入选全省法院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枣庄法院还加强宣传,在审理典型案件时,积极邀请国土、环保、行政执法等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努力提高公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记者 袁鹏 通讯员 曹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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