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法出台十条意见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山东省法院首次召开网络视频新闻发布会
发布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十条意见
齐鲁法制网2月19日讯(记者 赵丽英)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2月1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通过网络视频形式召开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工作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副院长张开兴发布了《关于为依法防控疫情和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会还同时发布了全省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十件典型案例。
《意见》共分十条,分别从依法提供高效司法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活动、妥善审理劳动争议维护企业用工稳定、妥善审理合同纠纷、依法处理企业破产案件、支持疫情防控政策落实、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坚持文明善意执行、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等十个方面提出了服务保障具体措施。
《意见》指出,全省各级法院要依法提供高效司法服务,大力加强在线诉讼服务,深入推开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听证、网上执行等,为当事人参加诉讼开辟便利化的“绿色通道”,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对因疫情防控引发的案件,强化调解前置,发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解纷方式的作用,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和在线途径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纠纷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要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哄抬物价、造谣传谣、妨害交通秩序等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犯罪行为以及假借防疫为名实施的诈骗行为,为疫情防控和经济平稳运行营造安定的社会法治环境。要妥善审理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引导企业与劳动者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推动企业依法有序复工复产。要妥善审理合同纠纷,对相关合同纠纷,加强调解工作,促进从根本上化解纠纷,并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合同履行的时间、方式、程度等因素,公平合理确定合同当事人的责任。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依法处理企业破产案件,对受疫情影响而暂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倡导债权人与企业协商和解处理,对生产防控疫情物资的破产企业,指导管理人尽快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要支持疫情防控政策落实,依法审理涉违反防控措施、散布不实信息、哄抬物价、不正当竞争等行政处罚案件,妥善审理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行政案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调处纠纷,保障政府助力经济发展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要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对确因疫情影响不能及时行使请求权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等规定。当事人受疫情影响申请延期开庭、延期听证的,及时按规定办理相关延期手续。要坚持文明善意执行,执行案件确需查封冻结财产的,优先选择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实施查控,在依法采取执行措施时,坚持有利于企业复工复产的原则,妥善把握执行时机,灵活采取执行方法。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解析有关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的法律问题,及时发布涉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评价、规范、指引作用,营造防控疫情和促进发展的良好法治氛围。
发布会上还发布了邓某昌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妨害公务案、某纺布制品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允许紧急复工案等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十件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