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王保平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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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王保平(副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减刑、受贿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向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保平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黄冈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保平在担任湖北省汉阳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组长期间,滥用职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为不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违法报请减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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