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能力建设打造地方立法铁军
原标题:以加强能力建设为重点打造地方立法铁军
搞好地方立法,离不开强有力的立法队伍。地方立法放了权,还要有能接这个工作的人。
与过去几年一样,在近日召开的第二十五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地方立法队伍建设问题依旧是关注的焦点之一。会议提出,要以加强地方立法能力建设为重点,着力抓好立法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
在小组讨论时,与会人员结合各地实践指出目前队伍建设在落实措施上仍需加大力度,建议尽快建立职业化立法队伍,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夯实基础。
“我去调研,发现有时候与被新赋予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搞立法的同志根本没法讨论专业问题,越听越不放心。”在人大工作22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姚潜迅深感有一支好的立法工作队伍的重要性。“立法队伍培养有它的特点,最大的特点是周期长。所以一定要有长远眼光,不能急功近利。目前队伍建设在落实上仍存在问题,建议明确由谁负责落实。”
让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智刚觉得棘手的是,想要的人要不来,不想要的人必须接。“四川省一直都比较重视立法队伍建设,这些年也补充了一些力量。但是与其他地方人大情况类似,有时候进的人不适合。而有些来交流的大学教授等想留下却受到制度上的阻碍。”他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专门的指导意见,用具体举措贯彻落实中央精神。
不仅要培养人,也要留住人。怎样才能让真正有才华、有能力的立法人才留下来,也是小组讨论中的热点话题。“立法关乎一个国家的发展,这是源。如果源出了问题,怎么整治都没用。”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建议全国人大及早进行顶层设计出台配套制度,包括明确工作机构配置的要求和标准、规范立法队伍人员来源以及对立法队伍建制进行职业化培训。
人手少任务重压力大、人员和工作量不匹配、队伍不稳定留不住人才、能力水平跟对地方立法工作要求不平衡……小组讨论时,多位地方人大同志认为应当通过打造职业化立法队伍解决这些问题。
长期从事地方立法工作的湖南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秋菊认为,地方立法队伍能力建设必须要有一个抓手,那就是立法队伍职业化,具体包括设门槛、明要求,强保障。“这些都需要国家层面来推动。”
“立法是需要人的,没有人才队伍作保障,一切都是空谈。”云南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周云认为,现在设区的市立法最大的短板就是机构人员数量不足且进人结构上也需要调整,建议尽快从制度层面解决问题,建立职业化立法队伍。
“从实践中看,2015年立法法修改以后,一开始各地按照要求人员机构配备得都不错,但这些年又出现递减趋势,立法力量确实薄弱。”辽宁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方世奎建议通过职业立法解决现实问题。他同时强调,职业立法并不是说用一批人代替广大人民,而是总结客观规律收集反映人民的意见,更专业地反映和解决立法当中的问题。(朱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