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检察长与法大学子夜话法治

时间:2019-12-13 来源: 作者:

法制网讯 记者 周斌 12月7日晚,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走进中国政法大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与法大学子夜话法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同于任何一个国家的司法制度,这个制度好在哪儿?好就好在它最适合我们国情,好就好在它与我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相适应,人民群众享受它、满意它、支持它,好就好在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领导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有序、高效运行并与时俱进发展变化……”两个小时的讲授环节,除了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好在哪儿”,张军还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巨大成功的启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如何进一步健全发展完善、如何推进国家法治体系和法治建设能力现代化等问题进行了讲解。

问答环节,法大学子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密集发问,张军一一作了回答。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当下的一个热词,其中量刑精准化被视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的关键所在,请问量刑精准化的推广会不会侵蚀法官的审判权?由此所体现出的检察机关主导责任会不会与以审判为中心产生冲突?”面对这样一个颇带锋芒的问题,张军微笑着从容作答。

张军介绍说,最近“两高三部”出台了相关意见,常见多发案件一般应当提出精准的量刑建议,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或者是重大犯罪案件可以提出幅度型量刑建议。实践中,我们认为精准量刑建议更有利于这个制度的良性适用,有利于作出精准裁判,减少引发二审的情况,从而节省司法资源。

对于精准量刑是否会侵蚀法官的裁判权,张军举了个形象的例子作了说明:“街道的大妈,居委会组成人员,他们调解结案,许多民事纠纷人家就调解了,节省很多法院资源,但并不影响法官的权威。”至于检察机关的主导责任会不会与以审判为中心产生冲突,张军也给出了答案:“以审判为中心的实质是庭审为中心,以庭审为中心的实质是以证据为中心,而刑事案件法律规定指控证明犯罪的责任在诉方、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履行好这个主导责任是法律赋予的,必须承担起来。个别案例中,正是检察机关没有切实承担起主导责任,才导致法官和律师的冲突,不符合‘沉默的法官、争斗的当事人’这一法理。”

张军不护短不遮丑的坦诚直言赢得阵阵掌声。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胡明主持讲座,该校师生430余人聆听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