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塞消防通道,不该罚款了事
12月3日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称,2日21时许,沈阳市浑南区SR新城A座102号商住楼外墙保温材料发生大火,25层楼体烧焦。浑南区应急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称,由于离楼体最近的消防通道被车辆堵塞,未能在初期阶段控制火情,6分钟火苗就窜到楼顶。一段现场视频显示,不少居民围住疑似停车车主质问,而该车主却反驳称,楼上着火跟我有什么关系?
众所周知,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抢险救灾就是在分秒必争地抢救生命,一刻都耽搁不得。但现实中,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抢险救火等关键时刻,无疑会增大抢险难度,延误救援时机。因而,对这种既毫不讲规则,又无视他人权益的堵塞消防通道行为,不妨严厉制裁,让其尝到间接“谋杀生命”的后果。
根据消防法规定,建筑物及有关场所,均应设置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见过消防通道,并能明确地认识到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得占用、堵塞、封闭。而且,绝大多数消防车通道附近都张贴有相应的警示、提示标语。
但遗憾的是,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却屡见不鲜。这既有人们规则意识欠缺的原因,也有执法不严的问题。现实生活中,发生火灾等紧急险情毕竟是小概率事件,以致很多人忽视了消防车通道的重要作用,认为偶尔占用消防车通道不会产生严重后果,或者在其占用期间不至于那么倒霉刚好发生险情。加之在停车难的“催化”下,自然会有人怀着侥幸心理占用消防车通道,减少寻找车位的麻烦。
消防法中也写明,单位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行为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该行为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然而,现实中较少有人因堵塞消防车通道受到处罚。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经常性与执法的宽松,导致该违法行为成了“常态化”。
作为生命通道的消防通道不得被占用、堵塞、封闭的底线不可突破。作为执法机关,理当对无视规则,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不要等到燃起了大火才“后知后觉”。同时,在失火等紧急状态下,无论是应急消防人员还是公众,都有行使紧急避险的权利,将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物品车辆搬离、移走,且无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堵塞消防车通道就是间接“谋财害命”必须成为人所共知的常识。从长远来看,还需提高该违法行为的法律成本,不能仅仅是处罚500元了事。相对于抢险救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这500元违法代价显然太低,根本不足以让违法者“心痛”。也有必要赋予物业等部门举报、“取证”的责任,让违法行为能够被及时发觉并受到处罚。进而像“闯红灯必被罚款扣分”那样,让消防通道不得被占用、堵塞这一常识成为不可突破的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