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1”法律援助志愿者倾心接力服务基层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2019年11月7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老虎台乡亚木古鲁克村委会会议室。
村民吐尔逊·莫明从怀中摸出几张皱巴巴的票据,郑重地交到了律师胡勇峰的手上,眼神里多了几分期盼:“胡律师,你一定得帮帮我们。”
“1+1”法援律师进村入户服务群众
胡勇峰是北京精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2018年7月,他报名参加由司法部、团中央发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组织的“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来到新疆拜城县开展为期一年的志愿服务工作。
一年志愿服务到期后,他又申请留在拜城县继续服务一年。
当天,在村委会等待胡勇峰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还有近百名村民。
原来,去年,老虎台乡亚木古鲁克村的百余户村民与当地的一家合作社签订了土豆种植收购合同,但村民们交了土豆后迟迟拿不到货款。他们到法院起诉后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正在法律援助中心值班的胡勇峰和他的助手大学生志愿者米克热阿依·阿布拉一起接待了村民。
经过初步了解,胡勇峰发现村民们手中的票据各不相同,比较杂乱,需要核实确认。
于是,胡勇峰和米克热阿依一起“上门服务”,来到偏远的亚木古鲁克村,对村民们手中的票据逐一进行仔细核实登记。
当得知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有望拿回自己家被合作社拖欠的15000余元土豆款时,吐尔逊·莫明冲着胡勇峰竖起了大拇指,开心地笑了!
150名法援律师接力奔赴西域边陲
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以下简称“1+1”行动)是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共同发起的大型公益活动。“1+1”是指一名内地律师与项目服务地的一名大学生或者基层法律工作者组成志愿者团队。根据“1+1”行动计划,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每年组织一批律师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或者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到中西部无律师县和律师资源短缺的贫困县服务一年,为当地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履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讲座、培养当地法律服务人才、应邀担任服务地政府法律顾问等项目职责,以提高当地的法律援助工作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司法公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王刚介绍,“1+1”行动于2009年7月正式启动以来,已连续10年为新疆派遣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150名,覆盖天山南北30多个县市。“志愿者们不计个人得失、兢兢业业,积极弘扬法治精神,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政府依法决策发挥参谋作用,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从2018年7月至今,志愿者们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21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28件,提供法律咨询10621人(次),帮助困难群众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3925.1万元,有效缓解了新疆法律援助人力资源紧缺、律师不足的压力。
王刚告诉记者,到新疆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志愿者律师,离开大城市来到基层,克服语言不通、生活不便等困难,践行法援精神,体现了服务为民的责任担当。志愿者律师手把手为当地的志愿者大学生传授法律实务和办案技巧,全力服务各族群众,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信任和赞同。志愿者律师还结合受援地实情,深入到乡(镇)、村(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群众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志愿者律师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针对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军人军属等群体,提供特色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志愿者律师配合当地党委政府,为政府决策部署提供法律建议,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意识,以及运用法治观念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与水平。志愿者律师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帮助农民工解决劳动报酬、劳动权益保护、劳务纠纷等方面问题,引导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了因劳务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志愿者律师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运用以案释法、专题培训等方式,向当地司法行政干部传授法律知识、法律服务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提升了受援地司法行政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感谢法援律师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助我”
“胡律师,你帮我看看这个借条对不对?”
“你是按照我写的模板打的,没问题。”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拜城县法律援助中心看到,胡勇峰律师正在接待来访的群众。
翻阅胡勇峰自己编制的《接待笔录》,厚厚的笔记本里,详细记录了每一位来访者的基本情况、诉求和争议要点、联系方式以及对来访者诉求作出的答复。
他说:“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群众监督,另一方面有相同案例便于总结、借鉴,积累经验。”
工作中,胡勇峰还接待了很多讨薪的农民工,为了帮农民工维权,他协调拜城县司法局与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由法律援助中心问明情况后,帮助农民工制作笔录和《劳动监察投诉书》,转交劳动监察大队处理,为农民工节省维权的时间和成本。
一年多来,胡勇峰感受最深的是当地群众法律意识越来越强,有了问题都会先向律师咨询。2019年以来,他接待了2000多件次法律咨询,办理了130多件法律援助案件。
“法律援助伸援手 为民维权献爱心”,红底锦旗上的这两行金色大字格外显眼,这是来自北京的志愿者律师张砾心在新疆伊犁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开展志愿者工作以来收到的第一面锦旗。
今年7月,张砾心到察布查尔县法律援助中心上班第三天,接待了前来寻求法律咨询的女孩小艾。
经了解,原来,小艾在网上被商家游说加盟为某保健品微商,用家里不多的积蓄换来一堆保健产品,卖不出去自己也吃不完。后悔莫及的小艾再联系该商家时,却发现对方不接电话也不回微信。一愁莫展的小艾只好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张砾心经过查询后发现,该批保健产品并没有正规的质检报告,甚至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她指导小艾及时保存其与商家联系的微信对话、短信和录音内容作为证据材料,建议她采取先行与商家协商退货,如果对方不退货就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在张砾心的帮助下,该商家最终全额退还了小艾的购货款。
感激之余,小艾捧着一面锦旗送到了张砾心的手上。她动情地说:“感谢法律援助律师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免费帮助我。”
“希望困难群众能享受到更多法律阳光”
同样也是今年7月从安徽省马鞍山市到新疆博尔塔拉蒙古族自治州温泉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1+1”法律援助律师简燚,在抵达温泉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当天下午,就接待了首位当事人。当事人是一位双目失明的残疾人士,因为邻居家失火,导致家中受灾。了解情况后,简燚即刻为该当事人起草了民事起诉书,准备好了所有诉讼材料,当事人十分感谢,带着满意的笑容离开了法律援助中心。
“我有幸参加‘1+1’行动,在工作中了解到服务地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匮乏的现状,亲身感受到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渴望。我们应当认真对待困难群众的信任和期待,以匠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切实维护受援群众的合法权益。”简燚说。
来自山东烟台的姜荣京律师,2017年7月报名参加了“1+1”行动,来到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今年,他已经连续第三年在托克逊县从事志愿者服务工作。他说:“输血式的法律援助事半功倍,造血式培养法律人才任重道远。作为一名光荣的‘1+1’律师,我希望能让偏远贫困地区的各族群众能享受到更多的法律阳光。”
为“1+1”行动提供有效保障强化“造血”功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艾尼瓦尔·斯依提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推进全面依法治疆建设中,“1+1”行动解决了新疆律师资源不足的实际困难,缓解了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现状,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志愿者律师的到来,不但为自治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为法律援助带来了新的工作方法、工作理念和新气象,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了天山南北!志愿者律师的到来,为新疆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艾尼瓦尔·斯依提介绍,为推进新疆法律援助事业,强化“1+1”行动“造血”功能,更好地发挥志愿者律师的传帮带作用,新疆司法厅将持续积极联络协调,努力为他们提供多方帮助,在生活上、工作上、服务上打造拴心留人的环境,让他们安心在新疆工作生活,为“1+1”行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