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执行落实的创新者
刘鑫焱
做一个积极有为、敢于担当的落实者、执行者,需要全面、准确地理解政策方针的内在要求,用改革创新的方法推动落实执行,实现最大最优的政策实效。
一位基层干部讲述,所在单位开会讨论一项政策的落实问题,询价结果显示,同样的项目,各方报价差异较大,高价低价相差三倍之多。然而,这家单位却最终选择了报价最高的那一家。理由是:价高的省心又没有决策风险。
花个大价钱就是买了个所谓的“省心”,不禁让记者有些愕然。少数干部不去下功夫调查研究,不动脑子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而是简单地不计成本地花钱了事。毋庸讳言,这是一种穿着“伪装衣”的庸政懒政行为。在实地调研过程中记者发现,消极作为、保守作为的现象,在一些地区、部门、干部身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此,一方面需要正风肃纪、激励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另一方面也需要抓好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地实施,增强本职工作的效果导向。
效率和效益,是制定、执行政策制度的核心价值导向。以较低成本落实政策、执行制度,并能高效地实现制度政策设定的预期效果,是落实和执行的应有之义。机械执行所谓的“规定”“政策”,不管成本高低,不顾实际效果,这样的做法违背了政策制度的制定初衷,同时也会损害干部群众对政策制度的认同感、获得感,进而影响政策制度的权威性,产生不良效果。由此而言,敢抓落实、善抓落实,就是讲政治、顾大局。
落实政策、执行制度,人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如果不注意发挥人的聪明才智,就有可能出现怠工、敷衍塞责等现象,使政策实施效果大打折扣。具体落实、执行的人不能照本宣科、简单机械地传达,而要善于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落实政策、执行规定。担当作为,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创造性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理应成为各项工作的要求。做一个积极有为、敢于担当的落实者、执行者,需要全面、准确地理解政策方针的内在要求,用改革创新的方法推动落实执行,实现最大最优的政策实效,进而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没有督查就没有深化。”对政策方针、制度规章落实执行情况开展检查、考核,应围绕实效进行。督查检查从“痕迹”到“痕迹”,不问实效,不计成本,会导致落实执行重心偏离,滋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用好督查考核的落实利器,工作推进到哪里,督查就要跟进到哪里。同时,要进一步提高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激发干部崇尚实干、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还要建立完善容错机制。创造性贯彻落实需要尝试各种办法、探求多种路径,我们应从制度层面给予正向激励,完善绩效评价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兜底。
好的制度要有好的落实,好的落实要有优秀的执行人。作为执行者、落实者的各级领导干部不能怠于思考、墨守成规,而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争当执行落实的创新者。
(作者为山西分社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