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权利”都不能侵犯生态红线

时间:2019-12-12 来源: 作者:

  若谷

  在生态保护范围内的耕地是否可以大面积地复垦?12月9日人民日报“来信调查”栏目报道称,湖北省当阳市漳河水库内湖心岛上进行大面积复垦活动,导致自然植被被破坏,绿岛变为荒岛。目前当地已经解除湖心岛的承包经营权,并进行了复绿。

  一般来说,公司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耕地,自己有权利决定种植什么,自主经营。但在生态环保区域,这种自主经营权利需要受到限制,经济需要让位于环保。杨坪湾岛上的土地虽为经济林地,但位于国家湿地公园内,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相比于经济属性,环保属性更加重要。生态红线内禁止开发活动应是不折不扣的底线。

  从绿林覆盖到黄土裸露,不过短短两个月时间。“这样开垦,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甚至可能影响下游水质安全,这种行为已经不能简单地以个人经营活动来进行管理。一句“不违法”不能成为“无权干涉”的理由。

  国家生态文明战略以来,各地对工业污染问题高度重视,形成了环保“高压线”,环保形势存在明显好转。但对过度开发、利用耕地造成生态破坏的现象,却仍重视不足、监管不到位。漳河水库湖心岛的问题并不是孤例。可以说环保问题复杂,牵涉到经济利益、公共利益的方方面面,一面是农民吃饭和致富的需求,一面是生态环保的需求,给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时,地方政府能不能根据环境质量、自然条件、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能不能兼顾现实发展,又考虑长期环境保护需求,坚持从实际出发,采用适用的治理技术和模式,注重实效?这是考验地方政府在环保和发展中的一道难题,也是我们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绿水青山”日益呈现出更多的社会属性。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恢复很难。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和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每一个地区,每一个相关职能部门,每一个人都应该相向而行,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

  蓝天、碧水、净土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建设美丽中国,必须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从体制机制上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一场深刻革命。只有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紧攻坚、加强监管,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让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成效,跨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