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石柱法院召开“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新闻发布会 全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记者 徐平 通讯员 秦亚 董如易)为更好发挥对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作用,石柱法院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和实践点,在全县推广“一街镇一法官”机制,深化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和资源下投,推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7月22日,石柱法院就该项工作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通报相关情况,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相关负责人回答提问。 会议从建立联系法官机制、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延伸诉讼服务触角、广泛进行巡回审理、开展法律风险提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等方面进行工作通报,了解到该院选派27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员额法官,定点联系全县33个乡镇(街道),协助开展矛盾化解、普法宣传、社会治理等工作。 会议指出,石柱法院通过“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参与所在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化解,对争议较小的民事纠纷开展释法明理,积极参与重大案件、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调处工作,全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对有诉讼需求的困难群众,开展上门立案、协助网上立案,上门开展诉前调解,竭尽所能,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开展带案下访、带案回访,通过入户走访、与群众交心谈心,倾听群众心声,了解司法需求,做好判后答疑,督促自动履行或引导申请执行。针对农村多发的“三养”、农地流转、相邻权、侵权等纠纷,确需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采取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当庭宣判等方式进行巡回审理。积极对街镇、村社干部、人民调解员或综治网格员开展培训,帮助增强法治思维,丰富法律素养,提高法治能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向人民群众发放典型案例小丛书,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开展法治宣讲,不断增强群众规则意识、守法意识,引导群众崇德尚法,促进基层治安和民风持续向好。 此次新闻发布会,邀请了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以及全县33个乡镇(街道)相关领导及负责人参会。还特别邀请了入驻“代表委员联络站”全国人大谭建兰,市人大代表朗平权、余文兴参会了解监督法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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