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评:小区民宿入法亟待监管跟进

时间:2019-12-12 来源: 作者:

 王恩奎

 扭转民宿变成“民诉”的现状,告别民宿旅游野蛮生长态势,对民宿旅游的监管必须跟进,让民宿旅游走向规范化管理之路,这是唯一选择。

 这部地方法规关系到每个重庆人——《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四次审议,在2019年11月29日经市五届人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利用小区住宅开展民宿等住宿服务的,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并具备消防、安全、卫生等必要的条件。利用小区住宅开展民宿等住宿服务的,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相关管理规定和管理规约的约定,依法向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公安、商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同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12月2日《重庆晨报》)。

 重庆市给小区办民宿立规矩,通过地方性法规进行规范化管理,这是防止民俗扰民的有效之举,值得期待。诚然,民宿入法,更在入心,亟待监管跟进。

 如今,很多游客去外地旅游时,为能融入和体验当地生活,会选择入住民宿。民宿在满足庞大市场需求的同时,也暴露出扰民问题。一些开进小区居民楼内的民宿却因扰民让邻居反感。近年以来,顶着共享光环遍地开花的城市民宿在多地受到质疑甚至抵制。开在居民楼、写字楼和城区公寓的民宿是否合规,运营规范和安全性谁来约束?这个游走“灰色地带”的城市民宿扰民问题应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亟待规范管理,应该提上议事日程。

 按说,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等等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一定依法履行开业审批备案手续:必须获得属地派出所办理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卫生防疫部门《卫生许可证》,消防部门的《开业消防检查意见书》等,才有营业资格。可是如今在不少地方小区民宿遍地开花,不仅成为扰民的烦劳,而且埋下严重的安全隐患。

 这些藏在小区里的民宿,介于酒店、旅馆和长租房之间。说它是宾馆,却达不到旅馆业的行业标准,有关部门难以要求其按照相关规定采集住宿人员的身份信息。根据相关规定,房屋出租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但这些民宿客人大多只是住两三天,很少有超过30天的,所以民宿的客人身份信息根本无法掌握,这让民宿极易成为社会治安盲点和违法犯罪多发地。

 目前,国内民宿经营并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约束,管理缺失,存在市场乱象的严重问题。因此,要让小区民宿走出灰色经营地带,消除小区民宿扎堆扰民等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应该通过统一立法形式,尽快给“小区民宿”立规矩,明晰民宿的法律概念,明确民宿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扭转民宿变成“民诉”的现状,告别民宿旅游野蛮生长态势,对民宿旅游的监管必须跟进,让民宿旅游走向规范化管理之路,这是唯一的选择。让民宿在安全有序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