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方式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李万祥
法治在互联网治理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发展好、运用好、治理好互联网,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类,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责任。以法治方式推动建立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在为数字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方面,各国应秉持开放合作、互利共享、兼容并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共同应对互联网时代挑战
日前,由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在浙江乌镇圆满落幕,论坛通过乌镇宣言,标志着与会各国在网络空间治理领域的司法合作进入新阶段,将促进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规范化、法治化。
当前,信息技术革命对世界政治、经济、法律、文化产生深远影响。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网络空间已成为人类共同的新家园,国际社会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互联网发展为人类文明进步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风险和挑战。网络空间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依然存在,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不断抬头,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数字鸿沟不断拉大,世界范围内侵犯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推行种族主义、散布虚假信息、实施网络诈骗、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已成为全球公害。
其中,互联网技术创新发展就对法律制度、司法机构等带来了机遇和挑战。近年来,我国大力加强互联网法院建设,探索互联网时代新型审判机制和诉讼程序规则,司法创新驶上快车道。在浙江乌镇,居民通过“法超市”智能服务就可以为打官司做好准备。乌镇的“法超市”是浙江“互联网+法治”的生动事例,也是中国司法正在发生的“化学反应”。随着互联网与法治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产生了一系列裂变效应,法治为互联网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互联网为法治建设插上翅膀。“互联网+法治”是高水平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法宝。
可以说,法治在互联网治理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发展好、运用好、治理好互联网,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类,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责任。针对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日益凸显的问题,各国应基于本国社会、经济、法律和制度建设的实际,相互理解、尊重彼此的互联网发展战略和国家利益,推进互联网法治建设,推动构建互联互通、共享共治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以法治方式推动建立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在为数字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方面,各国应秉持开放合作、互利共享、兼容并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共同应对互联网时代挑战,努力推动形成互联网领域的国际规则,推进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维护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可信赖的司法体系,合理探索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司法中的运用潜力,提供智能、普惠、便捷的司法服务;遵循科技伦理和司法伦理,适应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需要,保护知识产权和虚拟财产权利,维护公平公正、有效竞争的经济秩序。尤其是依据各国国内法及其参加或缔结的国际公约,在职权范围内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明确企业、组织及用户的行为规范和权利边界,避免信息滥用,为所有用户营造安全的互联网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