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建立打击出卖人体器官违法犯罪联动机制

时间:2019-11-26 来源: 作者:

  法制网上海11月26日电 记者侯建斌 国家卫生健康委今天在上海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介绍了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运行的有关情况。郭燕红说,在多部门共同合作下,2016年,国家卫健委联合公安部等6部委共同建立了以民航、高铁为核心的低成本、高效率的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工作机制。据统计,绿色通道建立3年以来,器官转运时间平均缩短1-1.5小时,全国器官全国共享率总体上升 7.3%,器官利用率提升6.7%,捐献器官共享半径大大扩展,数以千计的终末期器官衰竭患者得到救治机会。

  郭燕红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红十字会团结协作、积极探索,发挥制度优势,不断健全我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体系,推动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器官移植制度保障方面,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标志着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进一步走上了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在此基础上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等部门着力构建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制度管理体系,陆续颁布实施一系列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在人体器官捐献、获取分配、移植临床服务、数据登记、监管等各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建设,理顺工作机制。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将人体器官买卖作为严重的刑事犯罪,为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保障公平公正方面,构建科学合理的器官获取分配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器官捐献。2015年以来,公民自愿捐献已成为我国器官移植来源的唯一途径。规范器官获取。建立器官获取组织,明确工作机制,形成了兼顾脑死亡和循环死亡的器官捐献标准,规范器官获取流程。公平分配器官。启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计算机系统,将患者病情紧急程度和器官匹配程度等医学指标作为分配器官资源的唯一准则,保障器官分配科学透明公平公正。

  针对非法的器官移植和捐献案件,国家卫健委已经与公安部建立防范打击组织出卖人体器官违法犯罪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和联动机制,联合打击组织出卖人体器官违法犯罪活动,通报相关案情以警示行业,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对涉案机构和人员严惩,顶格进行行政处罚,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对非法开展器官移植、器官捐献实行“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