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评:无偿献血应该“多激励少惩戒”
苑广阔
无偿献血重点在“无偿”二字,既然是无偿,就意味着奉献、牺牲、自愿等等,所以还是应该以正面的引导和激励为主,而尽量不要让公众感觉到有强制、惩戒的成分在里面。
国家卫健委会同多部门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各地应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等提供优惠待遇(11月20日《贵阳晚报》)。
自从中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以来,无偿献血的人数和采血量已经连续20年持续增长,但是区域性、季节性缺血的问题仍旧存在,在有些地方还显得十分严峻。所以采取措施进一步促进公众参与无偿献血是很有必要的。而国家卫健委近日会同多部门印发的这份《通知》,根本目的也正在于此。
对于《通知》的精神,概括一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健全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包括健全血站服务体系,将献血屋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强化血液应急保障能力,做好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的血液保障,区域间血液调配不得收取互助金。二是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要求各地应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参观游览政府办公园等提供优惠待遇。
对于第一点是应该大力支持的,而对于第二点,也就是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一经发布立马引发了网友热议,其中质疑与反对的声音不小。自从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以来,向来奉行的都是引导、激励的原则,而社会征信系统天然带有惩戒的成分,所以把无偿献血纳入征信系统,两者是存在矛盾与冲突之处的。这应该是很多网友在第一时间觉得难以接受的主要原因。
无偿献血重点在“无偿”二字,既然是无偿,就意味着奉献、牺牲、自愿等等,所以还是应该以正面的引导和激励为主,而尽量不要让公众感觉到有强制、惩戒的成分在里面。尤其是在无偿献血人数和采血量20年持续增长的情况下,似乎更没有必要通过惩戒性的手段来“激励”公众参与无偿献血。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可能会激发一些人的逆反心理,反而不愿意参与无偿献血了。
近年来,很多领域开始和社会征信挂钩,绝大多数都是值得肯定的,也获得了预期的效果,但是有些地方,则存在把诚信当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的嫌疑,最终引发了公众普遍的质疑。
对于无偿献血,还是应该以正面的引导、奖励、激励为主,给予无偿献血者更多的社会福利保障措施,比如免费进公园、免费乘公交、地铁等等。并且在未来的工作中,要把这种免费或优惠的范围在更多领域进行探索和拓展,让无偿献血真正成为一件既能够得到荣誉,同时又能够享受各种实惠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