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建筑认养具有多重意义
“听说过认养古树、认养动物,如今文物建筑也能认养了?”近日,有10家企业和集体与10处文物建筑所有人在山西省高平市签订《文物建筑认养协议》。据悉,在山西省文物局发布的山西省文物建筑认养推介项目名单中,全省有近300处文物建筑可供社会认养(11月4日《北京青年报》)。
作为文明古国,我国文物资源十分丰富。据统计,全国现有不可移动文物76.7万处、国有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全国文物从业者仅14万余人,其中重点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从业人员不足4万人。人力、物力、财力不足,是制约文物保护的一大瓶颈,文物损坏、被盗现象时有发生。
为此,山西省印发《山西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文明守望”工程实施方案》,大力实施文物建筑“巨手擎”项目,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出资修缮、认领认养等方式参与文物保护工作。根据规定,认养者可以享有不超过20年的文物建筑使用权,在周边可利用的范围内依法合规地开展经营活动,还能够终身免费参观山西全省文博单位、文物修复中心或文物景点。对于爱好文物的公众来说,这些十分具有吸引力。
认养文物建筑,不仅是文物保护的现实需要,也是对于公众热忱的积极回应。去年,20余名历史爱好者在陕西咸阳唐崇陵进行“走陵”活动时,在陵区内搜寻了多件陵墓石刻残件,并将这些残件收集起来搬到了陵区监控摄像头下。这一做法遭到舆论质疑,擅自挪动文物固然不妥,但也从侧面折射出民间人士朴素的文物保护情怀。如果能够加以正确引导,公众完全可以成为文物建筑保护的重要支撑。
文物建筑认养具有多重意义。首先,增加资金来源。面对繁重的文物保护工作任务和拓展利用的实际需求,仅靠各级政府的投入远远不够。认养文物模式增加了养护资金的来源,有助于从社会上筹得更多资金,减轻政府压力,让更多文物得到更好的保护。截至目前,山西省已有文物建筑认养(出资修缮)项目88个,吸引社会资金1.3亿元,大大促进了文物资源的有效利用,也为其他地方树立了榜样。
其次,壮大保护力量。文物建筑点多面广、分布广泛,是文物保护的制约因素。由于人手不足、疏于管理,一些偏远乡村的古建筑风雨飘零,岌岌可危。开展认养工作后,等于给每一座文物建筑聘请了“管家”,可以有效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遏制盗抢行为。
此外,激活文物资源。习近平总书记说过:“让文物说话,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激发我们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文物保护,不能是为保护而保护,一味把文物关起来、锁起来,“养在深闺人未识”。只有与利用相结合,让文物“活起来”,才能发挥文物保护的价值。赋予认养者一定的经营权,有助于更多文物对外开放,是一条开发利用的新途径。
去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积极性。”山西省文物建筑认养具有范本意义,不失为健全社会参与机制的有益探索,值得各地借鉴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