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改不简单照搬照抄不搞“一刀切”

时间:2019-11-19 来源: 作者:

  法制网讯 记者 侯建斌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学习福建省和三明市的担当精神和改革勇气,因地制宜积极借鉴其改革路径和做法,敢于亮剑、勇于创新,实打实、硬碰硬推进医改,雷厉风行、见底见效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痛点堵点问题。

  《通知》总结了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改的主要经验,包括建立高效有力的医改领导体制和组织推进机制,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机制,强化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改革完善医保基金管理,上下联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等6条经验。

  《通知》明确,严格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和药品耗材使用监管。各地要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管理和规范,指导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时调整优化用药目录,促进合理用药。2020年,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启动改革并取得实质性进展。通过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严格药品耗材使用监管等多种方式,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合理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

  《通知》要求,大力推进医保精细化管理。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医保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方式,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规范、分组方案,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保支付方式。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和按病种付费等的支付标准。2020年,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各统筹地区要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集体协商机制。在做实医保基金市级统筹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域人口规模、省级管理能力、市县基金收支差异、管理体制等因素,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稳妥探索推进省级统筹。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政策,提高基本医保基金使用效益。鼓励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等地区结合实际率先探索,积累经验。

  《通知》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20年,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紧密型医疗集团和县域医疗共同体试点,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和民营医院牵头组建,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各地在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中,要有效确保公立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平等参与,并坚决避免上级医院跑马圈地、虹吸基层患者和人才的问题。

  《通知》指出,各省份要结合实际制定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医改的工作方案,不能简单照搬照抄,不搞“一刀切”。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先行先试,发挥好排头兵作用。建立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评估和调整机制,评价排名靠后的省份取消其试点省份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