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为文明“撑腰”

时间:2019-11-12 来源: 作者:
从10月10日起至20日,《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稿提出,北京市将探索建立“文明行为激励回馈制度”,文明行为记录将有望与积分落户加分、住房和医疗保障等优惠政策挂钩。条例草案拟于11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文明是“管”出来的。如果把文明比作一株正在成长的“幼苗”,那法治就是它茁壮成长所需要的光热、水土和空气。条例的出台实施,将德治与法治有机结合、互为支撑,进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文明社会需要每个成员学会自律,只有自觉遵守公共文明秩序,才能最大限度地享受其中的益处。少数人因为不文明行为独享好处的同时,却伤害了多数人的利益,损害了赖以依存的文明秩序。长此以往,受损害的必然是全体国民。

  当前,部分国人的公德意识之所以受到诟病,说到底还在于文明的刚性不足。在价值多元的背景下,一味地用文明口号去倡导文明,导致文明培育效果并不理想。“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如能在倡导文明的基础上,辅以制度的刚性,通过完善的规章制度为文明行为保驾护航,必定会使文明的力量更加深入人心。条例一定程度上填补了社会公德监督机制的“真空”,为有关部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使执法的“腰板”更硬了,大大增强了对不文明行为的震慑力。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法治为文明“兜底”。当前,生活中依然存在着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放养犬只、霸占座位等不文明现象。从根本上说,这些都不是难以解决的问题,往往只是因为管理机构不明确、权责不清晰,才导致“小问题”拖成了难以解决的“老麻烦”。明确管理办法,加强执行力,让“软腰杆”有了“硬支撑”,才能不断增强国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和约束力,让文明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