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

时间:2019-11-12 来源: 作者:

  法制网北京11月11日讯 记者蔡长春 11月10日,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走进中国人民大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张军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为主题作专题讲座。按照安排,这是继北京大学首讲之后首席大检察官的第二讲。

  这次专题讲座,实际上是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次深度辅导。张军指出,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对司法人员来说是政治责任和客观需要;对同学们来说是深刻理解我国法律制度、司法制度乃至将来担负起全面依法治国重任的必修课。

  专题讲座从“世界上有完全相同的司法制度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好在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巨大成功给我们哪些启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如何进一步健全发展完善”四个方面展开,张军就如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理解和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为同学们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

  讲座中,张军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启发同学们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自信的基础、根本是文化自信。应该更加深刻认识中华民族灿烂的文明,比如,“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六合同风,四海一家”的大一统思想、“德主刑辅,以德化人”的德治主张、“等贵贱、均贫富”的平等观念以及正义追求、和平理念等等,都是极早的中国古人的思想。现代西方许多法学包括公平正义的思想,绝不是西方的专利,都能从我国传统政治、法学思想中找到源流。比如,慎刑思想、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思想、罪刑法定原则等。

  与听课师生讨论交流,是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主讲人的“必答题”。在北京大学作专题讲座时,张军回答了5位法学本科、硕士、博士生的提问。这次,提问者翻了一倍,面对10位本科、硕士、博士生的问题,张军耐心细致作答,时间长达一个多小时。

  张军最后表示,四中全会部署了三个不同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方向,也是对人民的承诺,需要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项伟大的事业需要更多高素质法治人才参与,同学们欣逢其时。希望大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学业进一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本质领悟深、把握好,形成自己正确的认识,进而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中央政法委、最高检、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靳诺主持专题讲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生约400余人聆听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