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政商关系“亲”上加“清”

时间:2019-11-12 来源: 作者:

  朱波

  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优质的营商环境好比“空气”和“水”。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更是要求我们构建“亲”上加“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亲”是亲近,强调坦诚交流;“清”是清白,要求干净无私。如果说“清”是前提基础,“亲”则是努力方向;“清”展示形象,“亲”则提供服务。因此,政商关系相互有交集,但不能搞交换;政商关系有交往,但不能有交易。只有以“亲”为血液,以“清”为风骨,才能让从政与经商的环境更加健康更加清朗。

  畸形的政商关系,犹如政治雾霾,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长久受益。过去,个别地方的商人通过腐蚀官员、利诱群众,建立起由官员、农户、生产商、供销商组成的利益输送链条,“一条龙”作假骗取优厚政策,使政府的惠民资金流入个人腰包。这条利益链披着“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外衣,打着“亲商”“安商”“助商”“富商”的幌子,却行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之实,假借法律之手,突破法律底线。

  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媒”,让政商关系“亲”上加“清”。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只“清”远远不够,还必须倾心服务、排忧解难,将“亲”体现在行动上。只有“拼服务、拼信用、拼环境”,才能让从政与经商的环境更加持久更加健康更加清朗;只有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不动摇,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才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