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靠谱吗
侯学宾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从7个方面共33条规划减负工作的重点举措,其中规定要严控家庭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并特别提出小学生到晚上9点、初中生到晚上10点还未能完成家庭作业的,经家长签字确认后,可以拒绝完成剩余的作业,教师不得对有此类行为的学生进行惩戒。
那些因为辅导孩子写作业而崩溃的父母,会不会因为这个减负方案的出台而感到欣慰呢?答案没有那么肯定,而且这种方案的操作性和实施效果肯定没有想象的那么好,甚至说几乎没什么用。
其实类似的减负措施也曾多次出现,但事后大多不了了之。这种减负措施不靠谱的原因有很多,但是有两个方面值得重视。
一个方面,这种措施没有抓住问题的牛鼻子。中小学生学习负担偏重现状的根源在于中高考遴选的残酷性、教育资源的有限性以及因此带来的社会阶层流动方式的单一性。为了中高考取得好成绩,学校和家长似乎都不遗余力,甚至可以说父母更担心孩子输在竞赛的跑道上。因此,在目标没有改变的情况下,这种减负方案最多算是治标不治本,甚至可以算做做样子。
另一个方面,是在于规则的不可执行性。实施方案的规则只有具有可执行性,才可能实现制定者的目的和初衷,否则只能是一种倡导性呼吁,而不是实施方案。在学校和父母之间谁更在乎中小学生的学习和成绩,根据常识我们也会知道是后者。那么,这种减负方案看似在限制学校加重作业负担,并把这个权利交给了家长行使,可问题并不一定是家长反对学校多留作业。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家长给孩子加码报更多的学习班。因此,让家长签字确认就可以拒绝完成剩余的作业,这种做法看起来美好实际却有点不切实际。
我们并不能认为类似方案的制定者不了解中小学学习作业负担重的根源,也很难认定制定者真的认为这些措施能够取得成效。那么,类似减负方案为什么还会不断出台呢?
我们看到,给中小学学生减负是自上而下,从中央到地方的教育改革措施之一,而各个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门也必须贯彻改革精神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在整个中高考竞争性没有改变的情况下,自上而下的学生减负和具体各个学校和家长期待的好成绩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矛盾。夹在中间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既不能违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法律及政策要求,也不能无视学校和家长对成绩的追求,那么制定一些旨在展示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确实在贯彻上级部门要求的减负方案就成为了较好的选择,至于是否靠谱,其实并不是重点。
中小学生减负的目的是为了推动素质教育,但是素质教育并不一定就意味着减负,关键还在于素质教育与学生减负之间是否具有必然联系。在没有厘清这个问题之前,中小学生减负的各种实施方案可能仍然会被公众认为不靠谱。
(作者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