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时间:2019-11-05 来源: 作者: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龙岗片区,以杨某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曾采用阻拦道路、禁止工地车辆通行等方式,迫使南宁地铁4号线工地停工。近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涉及9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以贩卖、运输毒品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首要分子杨某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6万元、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以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判处郭某理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谢某吉、雷某锋、杨某昭、雷某永、黄某锋、周某德、杨某天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至十三年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下半年以来,杨某建通过笼络、纠集吸毒人员和无业人员的方式,逐步建立了以杨某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成员有郭某理、谢某吉、雷某锋、杨某昭、雷某永、黄某锋、周某德、杨某天等。上述成员均听从杨某建的安排,经常纠集在一起吸食毒品,并有组织地在南宁市邕宁区龙岗片区实施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18年2月22日,杨某建、郭某理、谢某吉等人与闭某聪因毒品交易价格问题发生争吵,双方电话约定在邕宁区百济镇红星街协商解决。当晚,杨某建、郭某理、谢某吉等人在红星街屯宁路口见到闭某聪。杨某建冲上前勒住闭某聪脖子,并殴打闭某聪。闭某聪拿出菜刀追砍杨某建。郭某理、谢某吉见状上前帮杨某建。郭某理持木棍连续击打闭某聪头部,致闭某聪受伤倒地。谢某吉夺走闭某聪掉落的菜刀,并在一旁谩骂。闭某聪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8年1月,杨某建组织、指挥谢某吉、黄某锋、周某德等人,多次对邕宁区某沙场采取阻拦车辆进出、逼迫停止经营的方式,向沙场老板强行索要钱款共计5000元。后杨某建各分给黄某锋、周某德1000元。

  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杨某建指挥雷某锋纠集杨某昭、雷某永等人先后多次采用阻拦道路、禁止工地车辆通行等方式,迫使邕宁辖区内的南宁地铁4号线工地停工,向施工单位广西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强行索要钱款共计21933元。后雷某锋将1000元上交杨某建,分给雷某永5000元、杨某昭2550元,其余的钱据为己有。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南宁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