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用好活教材 把警示课堂搬进庭审现场

时间:2021-06-3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希望广大政法干警能清醒认识到职务犯罪行为给所在单位、同事、个人和家庭带来的影响和伤害,以本案为鉴,时刻警醒自己知畏知止。”近日,来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南谯区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许某某职务犯罪一案,这是公诉人在庭审现场进行以案示警的一个场景。

  许某某案件是滁州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案件。他身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执法犯法,影响恶劣。为用好用活典型案件资源,来安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的作用,组织本县政法系统党员干部代表现场旁听案件庭审,把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的“穿透力”和“感染力”。

  “今天通过旁听庭审,让我看到曾经的同行因严重违纪违法站在被审判席上,他的违纪违法事实让我震惊,他的悔恨自责让我深省。我会以案为镜,严于律己,认真履职尽责!”参与旁听庭审的一位法官深受触动。

  把警示教育搬进庭审现场,把法庭当作“课堂”,是来安县纪委监委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的常态化举措之一。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运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五说”活动,通过执纪者说纪促警、执法者说法促醒、当事人说害促学、监督者说责促管、主管者说改促建,构建一案“一剖析、一警示、一建议、一整改、一回访”的责任链,努力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综合效应。还结合实际,分层次、分系统选取了本地近年来发生和查办的特色鲜明和教育性、警示性突出的案件,从案情介绍、违纪违法剖析到个人悔过、警示忠告角度,编印《警示录》读本发放全县各级党组织,并结合地区行业特点,指导相关重点单位设置警示教育内容,将查处案件变为教育资源,着力提高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震慑力。

  “重‘案’更要重‘鉴’,身边人、身边事是最好的警示教育素材,要充分发挥‘活教材’的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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