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涉毒恶势力集团首要分子王涛被执行死刑

时间:2021-06-30 来源: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6月17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毒恶势力犯罪集团故意伤害致死未成年人案的主犯王涛执行死刑,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死刑执行进行了监督。该案系四川省法检“两长”办理特大“家族式”“众筹式”贩卖、运输毒品案后,领办的又一起重大涉毒恶势力犯罪。

  2020年8月2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王涛等人故意伤害罪、贩卖毒品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抗诉、上诉一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王树江担任审判长,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冯键出庭履行职务。

  案情简介

  该案中,以王涛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在攀枝花市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并控制利用未成年人安某甲、安某乙作为犯罪工具,强迫其吸毒、贩毒并肆意加以残害,最终导致一名未成年人死亡,一名未成年人全身多处受伤。该组织半公开地贩毒,长期对所控制的未成年人实施殴打、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社区居民心理恐慌,甚至因害怕遭到报复打击而不敢举报,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一审宣判后,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王涛等三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该案系涉毒涉恶涉未成年人等多重因素叠加的重大案件,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由冯键检察长任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针对抗诉理由和上诉理由等案件焦点问题展开调查核实。办案组调阅大量涉案资料,补充调取和完善多组证据;查看案发现场,复核重点证人并发现新线索,开展周边走访调查,固定关键证人证言,夯实该案二审支持抗诉的证据基础。冯键检察长亲历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部署办案进程、查阅卷宗、提讯被告人、组织讨论案情、听取辩护人意见,以理性、平和、严谨的态度确保案件办理在实体和程序上都公正。

  

  经审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支持抗诉。2020年8月27日,冯键检察长出席二审法庭,并代表检察机关发表了支持抗诉意见和出庭意见。

  公开宣判

  2020年11月5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涛等4人涉毒恶势力犯罪集团故意伤害致死未成年人案公开宣判。

  

  

  

  二审判决充分采纳了检察院抗诉意见及冯键检察长二审出庭意见,改判被告人王涛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八万元;判处其余三名被告人五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宣判后,经法定复核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王涛的死刑判决。


原文链接:http://www.sc.jcy.gov.cn//jcwh/202106/t20210621_32854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