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审判质效

时间:2019-10-22 来源: 作者: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建法院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探索形成“认罪认罚从宽、庭审重点攻坚”的经验做法,分批组织对230件1454人黑恶势力犯罪进行集中宣判,一审审结涉黑涉恶犯罪及其“保护伞”犯罪案件536件3253人,推动全省专项斗争持续深入推进。  一、集中力量,提升能力,实现审判队伍专门化、专业化。一是领导领衔、高标精作。全省各级法院“一把手”挂帅,院庭领导带头承办涉黑恶案件,逐级传导压力、逐案跟踪督办。指派专人专班集中研判、挂牌督办、交叉评查、针对性指导,推动办案提质增效。二是精专团队、深耕细作。设置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尽锐出战。创新审理机制,率先在漳州指定两家基层法院开展相对集中管辖试点,精选全市基层刑事法官组成专业团队,集中审理涉黑恶案件,统一裁判尺度。三是专家助力、密切协作。设立扫黑除恶审判业务专家库,率先聘请12名法学专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举办专题研讨班,邀请专家学者辅导授课,实现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业务骨干培训全覆盖。  二、突出重点,分类攻坚,确保案件审理高质量、高效率。一是大案督办。将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纳入大要案管理,把稳大方向、盯紧关键点。如中央巡视组督办的福清市林德发父子等人涉黑案,涉及37名被告人及1个被告单位、61名辩护律师,事实证据庞杂。我省法院成立专案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团队,排摸60个重点问题逐一应对。率先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先易后难、层层推进。二是难案精办。对于案情重大复杂、控辩双方分歧较大的涉黑恶案件,通过提前介入等机制,夯实案件质量基础。如厦门陈世杰等54人涉黑案,涉及17项罪名、70起违法犯罪事实。受案法院严格落实“三项规程”,精审细断,确保案件审判效果。三是简案快办。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涉黑恶案件,采用普通程序简化审,将法庭调查、辩论的重点集中于有分歧的问题,确保重点突出、效率提升。  三、健全机制,延伸职能,提高精准打击实效性、长效性。一是凝聚各方共识,着力“打准打狠”。在党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完善研究会商机制,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出台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的15份规范性文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政策把握尺度。我院出台涉黑恶案件25类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细化量刑情节和梯度,确保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打早打小”。梳理归纳涉黑恶线索排查要点,发现并移送线索1242条,如泉州石狮陈仙洪等42人涉黑案就是根据石狮法院提供的线索而破获。同时,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助推社会综合治理。三是强化打财断血,着力“打深打透”。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制定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证据指引,精准指导全省涉黑恶财产处置。如厦门颜小敏涉黑案中,法庭缜密审查证据,依法没收其登记在他人名下价值近2000万的房产。制定加强黑恶势力财产处置及执行工作指导意见,攻坚股权、林权、海域等执行难点,加大执行力度,斩断利益链条,将黑恶势力连根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