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江西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办案质效,切实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截至9月底,共审查逮捕涉黑恶案件1901件6133人,提起公诉1109件7182人;今年以来提起公诉768件5433人,办结率达95.2%。 一、强化办案责任,确保办案效率。一是组建专班办案。全省抽调492名检察官、307名检察官助理,组成专业团队,由办案专班一体化完成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审查逮捕、起诉、出庭公诉和诉讼监督任务。同时制定办案责任清单,纳入政治巡视,开展专项督导,约谈13个市县检察长,促进加快办案进度。二是做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去年8月,提出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提前介入,今年4月,又要求对全部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5月份以来,全省提前介入率达97.8%。提前介入均开列证据清单,详述证明目的、取证理由,并跟踪督促落实,从源头上把案件事实证据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三是开展积案攻坚,解决案件“排队上车”问题。今年2月,开展为期30天的“集中攻坚战”,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力量,一个月内办结涉黑恶案272件1741人,占当时办结总数的35.2%,基本做到“积案清零”。四是原则上“一个月诉出”。为倒逼提前介入实效,挖掘自身最大潜力,省检察院提出“在做实提前介入、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力争审查起诉阶段不退补,原则上一个月内诉出”要求,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在一个月内诉出的,办案检察院要向省检察院说明情况。 二、强化统一把关,确保办案质量。一是抓实挂牌督办。省检察院对全部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市级院对其他涉恶案件统一把关。省检察院分5批挂牌督办118件重大涉黑恶案件,其他涉恶案件由市院挂牌督办,全程跟进、同步审查,共同承担司法责任。二是强化备案审查。对不捕不诉案件,省检察院统一备案审查,既防止打击不力,又支持依法不捕、不诉。三是加强办案指导。编发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培训、庭审观摩,通过检答网和热线电话提供咨询,促进提升办案能力。今年7月,省检察院会同省直政法机关,研究制定了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实施办法,为协同“打财断血”提供遵循。 三、强化诉讼监督,确保办案效果。一是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对黑恶犯罪精准识别、精准打击,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二是着力解决分歧问题。对公检法部门存在分歧的案件,办案检察院经协调达不成一致的,在24小时内向当地扫黑办和上级院同步请示报告,上级院在48小时内下沉实地指导协调解决。三是强化“打伞破网”、社会综合治理。主动延伸检察职能,把线索摸排、综合治理情况写入审查报告并纳入检察官司法责任,共深挖涉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1655条,提出堵漏建制、规范管理的检察建议40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