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印发通知学习宣传李庆军先进事迹
法制网北京10月15日讯 记者 张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学习宣传李庆军先进事迹的部署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印发《关于学习宣传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组织干警学习宣传李庆军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引导广大干警以李庆军为榜样,牢记初心使命,永葆忠诚本色,奋力拼搏进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庆军生前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2018年9月28日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李庆军参加法院工作25年来始终坚守在审判一线,2014年确诊尿毒症后仍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坚守审判岗位,去世前仍审结上百起案件,工作业绩位列全庭第一。2019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李庆军“全国模范法官”称号;2019年7月,中共河南省委追授他为“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通知指出,李庆军是全国法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代表,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人民司法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先进典型。要把向李庆军学习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学习李庆军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学习李庆军坚守初心、为民司法的公仆情怀;学习李庆军公正司法、坚守正义的职业追求;学习李庆军清正廉洁、刚正不阿的优秀品质。
此外,15日上午,“全国模范法官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进校园”活动的首场报告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李庆军生前同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高光,河南日报记者周青莎,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亮伟,李庆军妻子马凤实等报告团成员,追忆了李庆军身患重病仍忠诚履职、心系群众,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人民司法事业战斗到最后一刻的感人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