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评:以法治化推动社交电商健康有序发展

时间:2019-10-22 来源: 作者:

叶泉

依法推动社交电商健康发展,已成为当前我国网络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内容。

8月14日,《经济日报》报道,随着“互联网+创业创新”的推进,5G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社交电商产业迎来了茁壮成长的春天。

作为一种新业态,社交电商是基于社交媒体或支持社会互动的网络媒体,通过客户参与推动在线购销产品和服务的电商。近年来,我国社交电商发展方兴未艾,涌现出了一批发展潜力巨大的企业。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社交电商行业发展报告显示,过去5年,我国社交电商市场复合增长率为60%,去年成交额达1.2万亿元。目前,我国社交电商消费人数已超过5亿人次,从业人员规模超过4000万人。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正如所有的互联网新业态一样,一方面社交电商发展迅猛,势不可挡;另一方面,缺乏规制的野蛮生长也导致各种问题频发。其一是山寨产品泛滥、虚假广告宣传等问题突出。去年以来,多起社交电商平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事件曝光,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今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改委、工信部等八部委联合开展为期5个月的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重点之一是严打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少数社交电商平台治理不力,几成假冒伪劣产品集散地,问题之严重可见一斑。

其二是涉嫌非法传销。社交电商主要是在熟人、朋友圈等人际交往网络中进行交易,形式上与传销有相似之处,一些发育不良的社交电商容易陷入传销歧途。2017年5月,杭州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认定,社交电商“云集微店”存在《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传销行为,对其作出罚没958万元的处罚。

上述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遏制,显然不利于社交电商新业态的健康发展。所以,依法推动社交电商健康发展,已成为当前我国网络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内容。

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社交电商被业内认为是电子商务的细分领域,当然也属于电子商务法规范的范围。但由于电子商务法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商务部一直在推动建立更加细化、更加具体的电子商务行业规范。

据报道,今年5月,在商务部的积极推进下,由中国互联网协会、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机构作为主要起草单位,未来集市等社交电商平台积极参与的,我国第一部社交电商行业规范——《社交电商经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程序,正报送商务部审批。

《规范》旨在建立社交电商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快创建社交电商发展的秩序,促进社交电商规范安全发展。《规范》从经营者主体合法、依法合理纳税、人力资源社保合法、商业模式合法(禁止传销)、依法经营五个方面,推动社交电商的合法合规。可以说,这是我国社交电商立法的一次重要举措,意味着我国社交电商将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同时也意味着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又一次新突破。

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在鼓励平台经济新业态大力发展的同时,也进一步提出,要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完善平台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平台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从这个角度讲,推动社交电商法治化规范化,依法保障社交电商健康规范发展,正当其时。

监管要打好组合拳

近几年来,社交电商迎来了巨大的发展,但也给监管带来了诸多挑战:一是依托社交网络,交易行为更加私密,监管部门发现案件线索较为困难,往往要依靠消费者投诉举报;二是不少事件通过网络裂变,发展速度太快,监管难以跟上;三是有些违法微商把信息传播和交易行为切割开,导致违规行为碎片化,难以举证;四是市场监管等部门是属地管理,而很多违法行为则通过互联网跨区域实施,给监管提出更多挑战。

对于新形势下的社交电商制假售假,依附传销等违法行为,需要进行顺藤摸瓜式的清理,从而形成合围之势。当然,这样的治理不能仅仅局限于集中整治,还要打好法律规范等制度层面的组合拳。同时,监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升级监管的科技能力,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技术,及时发现社交电商经营异常情况,做到早预警早查处,还社会一个风清气正的电商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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