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悔改时隔三个月因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长武交警查获

时间:2019-10-22 来源: 作者:

(通讯员 洪强)8月17日晚,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昭仁中队开展周末查处统一行动,在行动期间查获了一起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出乎民警意料的是,三个月前该驾驶人因饮酒驾驶曾被该大队大队相公中队查获并处罚过。

当日17时09分,执勤民警在对一辆红色豪爵牌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面红耳赤、神色慌张,经过酒精测试仪检测,检测结果为41.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该驾驶人崔某某,陕西长武人,于2019年5月2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长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公中队查获并处罚过,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民警依法对崔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出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