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应变革而非取消

时间:2019-10-22 来源: 作者:

  西早

  

  近日,有专家建议,上世纪80年代出台的探亲假制度已无普遍存在必要,亟须改造,此消息引发公众热议。

  探亲假,最初目的是为了适当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1981年3月,国务院发布规定,进一步完善探亲假制度,规定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探亲假标准。

  从探亲假的实施现状来看,休探亲假的人确实越来越少。一是因为上世纪50~80年代,探亲假几乎覆盖了所有人群,而现在,能享受探亲假的单位和人员所占比例已不高,许多人根本就没听说过探亲假。二是因为探亲假出台的年代,交通不发达、通信不便,人们的休闲时间相对较少,如果没有探亲假,家人之间很难见面。而现在交通发达、手机上网也很方便,再加上公休假期越来越多,特定的探亲假变得没那么必要。从这个角度上看,专家建议取消探亲假制度,似有合理之处。

  但是,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常回家看看”探望老人的需求其实较之以前并未减少,保留探亲假也很有必要。但是,如果还是只有少数人享有,显然离公众期待还有很大距离。这也成了探亲假是否应该取消引起讨论关注的焦点所在。

  探亲假不应该取消,而是应该在休假时间和覆盖人群上进行调整和变革,使其更符合现阶段的社会现状,比如,休一次不需要二三十天那么长,而是鼓励在节假日多放几天。再比如,老人生病时可以有照料假等。让更多劳动者能够享有这一权利,也让探亲假真正成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