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原干部涉嫌职务侵占 其妻子被举报干预办案
8月中旬,连续举报江苏省苏州市国税局高新区分局原干部钱斌涉嫌职务侵占,及其妻子、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干部刘冬梅干预办案1年后,实名举报人张燕等来了江苏省高院的调查组。
8月20日,张燕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虽然上诉、举报的路并不容易,但她仍坚信终有一天事情会真相大白。
2003年,国税局干部身份的钱斌成为了张燕幼儿园的兼职会计,后张燕发现其挪用公款向警方报案。在此期间,钱斌因股权纠纷将张燕告上法庭,张燕败诉。但张燕认为,官司输了主要是钱斌的妻子刘冬梅干预了案件的正常审理。于是,张燕一边提起上诉,一边开始了实名举报。
对于张燕的举报,钱斌、刘冬梅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举报内容并不属实。刘冬梅所在的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已注意到相关举报,调查期间,刘冬梅工作暂未受到影响。
手持话筒的男子为钱斌本人。受访者供图
国税局干部入股幼儿园
张燕是苏州市一家民办幼儿园的负责人。2002年,在一次朋友聚会上与昔日的恋人钱斌重逢。“他说想和我一起经营幼儿园,而且这些年除了在国税局工作外,还一直在外兼职。可以利用他的人脉,帮我把幼儿园做大。”张燕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2003年,张燕将幼儿园的财务和税务工作交由钱斌负责。
2007年12月12日,钱斌提出要将其持有的苏州勇士投资有限公司10%的股份转让至张燕名下,换取幼儿园40%的经营利益。随后与张燕签订了相关协议。
张燕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将财务工作交给钱斌后,我又注册成立了三家幼儿园。钱斌所提到的10% 的股份,则是其弟毛杰在苏州勇士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钱斌称是毛杰帮他代持的。”张燕同时提到,协议生效的前提是,钱斌需在2008年6月前将10%的股份转到张燕名下。张燕强调,钱斌并未按照协议要求进行股份转移。
张燕称,钱斌曾多次将幼儿园资金转入至个人账户。受访者供图
在张燕提供的多张转账凭证和收据中,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2008年初,钱斌从幼儿园账户上提走174万元。2011年5月又将幼儿园账户上的327万元转入自己的银行卡中。张燕称,自2003年至2012年,钱斌擅自挪用幼儿园资金近2000多万元,至今未归还。
据企查查工商登记信息显示,除幼儿园外,张燕还曾在2012年3月注册过一家名为苏州新乐田的教育公司。张燕表示,这家教育公司也是在钱斌要求下注册成立的,“当时,钱斌说要获得幼儿园51% 的股权,并借幼儿园的管理漏洞威胁我。加之2011年为建幼儿园买地的一些纠葛,我就同意了钱斌的要求。苏州新乐田教育公司注册后,由钱斌持股51%。”
据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苏州新乐田教育公司注册成立当月,钱斌所持股的苏州勇士投资有限公司便成为最大股东,直到2018年1月退股。
采访中,上游新闻记者从多个信息源处核实到,钱斌在兼职期间,仍为国税局干部身份,直到2017年才申请“提起退休”。在此期间,钱斌除入股苏州新乐田教育公司、苏州勇士投资有限公司外,还是另外一家机械公司的股东。
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因此,张燕认为,钱斌的行为已经构成违规,并在此后的举报中,将其写到了举报信中。
张燕、钱斌等人签订的《七方协议》。受访者供图
当法官的妻子被指干预办案
2017年9月13日,是钱斌“退休”的第75天。“他和我说,要和我签一个《七方协议》,让我成为教育公司唯一的股东,但要向其支付7000万元。”张燕称,她最终与钱斌、毛杰及苏州勇士投资有限公司另一股东,分别以个人和苏州新乐田教育公司及幼儿园的名义签订了《七方协议》。
事后因张燕发现钱斌有挪用公款的行为,便向警方报案。据上游新闻记者了解,目前警方仍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2018年6月,钱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燕及其关联的3家幼儿园兑现《七方协议》,支付其7000万元。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因钱斌的配偶系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为确保案件公正审理,本案由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审理。
2019年3月28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在钱斌已于2018年11月取得1266万元的基础上,判决张燕及关联幼儿园支付钱斌5734万元和利息1200余万元。
张燕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并向苏州市相关部门举报了钱斌的违法行为。
张燕认为,钱斌妻子刘冬梅干预办案的最直接证据就是她两份同一案号但内容不同的决定书。在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两份同为(2018)苏0214执保385号的决定书中,上游新闻记者看到,同为限制张燕出境的决定书,不仅内容大不相同,其中引用的法条也有较大差异。
“除了两份不一样的决定书外,新吴区法院的法官也提到刘冬梅曾找过领导,希望关照这个案子。”张燕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如果法院判决生效,她需要向钱斌支付7000万元,加之此前钱斌挪用的幼儿园资金,共计1亿元左右。
结合钱斌律师提交的证据及张燕搜集的证据,张燕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公,并开始了实名举报,除向江苏省当地举报钱斌和刘冬梅的情况外,她还向最高法反映了刘冬梅涉嫌干预办案的情况。
“8月中旬,江苏省高院调查组已经向我了解了相关情况,希望能公平处理此事。”张燕说。
案号相同但内容不同的决定书。受访者供图
当事人:举报内容不实
张燕实名举报后,此事在当地引起了广泛关注。对于张燕的实名举报,当地相关部门至今未做出回应,涉事当事人也未曾就此发声。
上游新闻记者联系到当事人钱斌,钱斌表示已交由律师处理,稍后将由律师回应,但截至发稿前,仍未得到回应。
钱斌的弟弟、苏州勇士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毛杰则表示,张燕的举报并不属实,根据《七方协议》要求,他们已按照协议将苏州新乐田教育公司51% 的股份转让至张燕名下,但张燕却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7000万元收益款。因此,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张燕举报中提到的钱斌挪用大量资金一事,毛杰并未作出回应。同时,毛杰表示,7000万元中包含的并非全部是幼儿园的收益款,还有一部分为当时购买土地的费用。
针对张燕举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法官刘冬梅干预办案一事,刘冬梅在回应上游新闻记者时称,这件事主要是由丈夫钱斌与张燕的股份、协议纠纷而起,目前法院还并未结案。张燕举报目的是为了影响案件审理的进程。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事只是该院工作人员家属遇到的一起民事案件,案件本身因在审理中不便多说。但已经注意到网上对于刘冬梅的实名举报,目前也正在调查。调查结果出来前,刘冬梅的工作及职务维持现状。
另外,对于无锡市新吴区法院出具同一案号不同内容决定书的情况,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外宣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案目前已上诉至无锡市中院,对于仍在审理的案件不便透露更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