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法官走进小区,3小时送达42份支付令
“来了这么多法官?发生什么事了?”
5月7日傍晚,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的6名法官,身穿制服,佩戴法徽,在某小区大门前整齐列队。庭长雷菲菲正在嘱咐行动要求和注意事项,严肃的阵势引得出出进进的居民驻足观望,议论纷纷。
这次法官们的任务是趁着居民在家的时间,将手里的支付令分别送达到42户业主手中,并明理释法。
法官为什么采取集体行动?
进入主题前,
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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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天山区人民法院近年来第一次使用支付令的案子,实现了快速便捷,收到了良好的效果。”5月17日,天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雷菲菲向记者介绍了该庭正在办理的这起督促支付令案。
事情是这样的:
5月6日,天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接到某物业服务公司提交的《支付令申请书》,状告某小区42户业主不予支付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物业服务费,并提供了详实证据,请求法院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偿还所涉费用。
经法庭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真实,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符合支付令的应用条件,依法应当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支付令具有快速便捷的优势,但又特别容易被质疑法院偏向申请人,甚至认为是法官在帮申请人收钱。因此,法庭对此十分慎用。”雷菲菲说,“当下,各法院办案都十分注重庭前调解,追求快审速判,支付令是实现这一目的的重要措施之一。这要求法院严把事实、证据关,做到滴水不漏、经得起异议。如此一来,像这样案件事实清楚,有直接送达条件的批量案件,应该条件符合一个就用一个,既减轻群众的诉累,也节约了法院的资源。”
接案当日,法院向申请人下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次日,法院向被申请人下达《支付令》。接下来就是向42户被申请人送达支付令。
“我们决定,必须面对面送达。这是明理释法、缓解矛盾的最好机会,于情、于理、于法地与被申请人交谈,让他们心服口服地接受执行,才能化干戈为玉帛。”雷菲菲说。
5月7日傍晚,6名法官分头行动,一一敲开了住户的家门。
“你们法官还帮收费呢?”送达过程中,他们有看冷脸子的,有听风凉话的,有一进门就听怨气唠叨的,有被抓住咨询这样那样法律问题的,有半个小时出不了门的……
对家里没人的情况,他们按照事先商定的办法,把法官的联系方式写在纸条上,折叠好,小心地塞进门缝。
3个小时,6名法官完成了送达任务。
“唉!其实就是赌一口气,因为他们的物业服务有不到位的地方。既然你们来了,解释了法律关系,我们也就明白了。”听完释法,一些住户当即要了申请人的收款方式,把钱打了过去。
“你们办案还挺人性化的,没有把支付令或者传票什么的直接贴在门上,给我留了面子,谢谢!”当时不在家的被申请人看到门缝里的纸条后,给法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之后,法官整理了入户收集到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向该物业服务公司发出了《司法建议》,申请人表示接受并逐一整改。
5月20日,申请人打来电话感谢:“我们已陆续收到业主们交来的款项。”
截止发稿时,该案已正式结案。
(文中图片由天山区人民法院提供)
原文链接:http://www.xjpeace.cn/content/2021-05/25/content_305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