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生源 堵不如“补”
近日,山西运城市绛县有关负责人关于严控义务教育阶段公职人员子女外流求学,保障优质生源的言论,在网上引发热议。当地后来回应称,不是严控,而是鼓励孩子回到家长身边,有利于孩子教育,也有利于家长工作。
优质生源外流,不是一个新话题。近些年,除了一些县城中小学不断掠走乡村学校的生源,还有一些超级中学大量招录其他县市或省份的优质生源。这些学生在相关学校经过数年学习,又以骄人的考试成绩吸引着下一批学生和家长。在这种掐尖式抢生源做法下,强者愈强、弱者愈弱,一些地方不得不千方百计保生源。
古人曾讲,人生有三乐,其中之一就是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天底下,有哪个老师不想教那些头脑聪慧、易出成绩的孩子呢?可是,一旦优质生源不断外流,就难以让老师们实现这样的教育追求,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个地方的教育水平,甚至关乎地方官员的政绩评价。所以说,在那些优秀生源外流严重的地方,当地各级学校和地方政府自然会有不小的焦虑和压力。可是,即便心情再焦虑,保住优质生源的举措也不能超出法律的界限。具体到严控义务教育阶段公职人员子女外流求学的言论,就有两个方面的认识错位。
一个是严控外流求学。一般来讲,免试就近入学是公办义务教育的一个基本原则,也为大多数人所遵循。不过,这一原则毕竟是粗线条的、原则性的。现实中,总有一些家长或因为外出务工,或青睐私立学校,甚至通过买房落户等方式,努力让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上一所高水平的学校。可怜天下父母心,人们对子女接受更好教育的追求无可厚非,只要不违法,就无可指责。相比之下,严控外流求学难免有限制人们合法流动相关权益的嫌疑,无论是在法理上还是情理上,都站不住脚。
另一个关键词是公职人员子女。一般说来,公职人员更应该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更应该为引导社会行为健康向上作出榜样。即便如此,要求公职人员子女必须在本地接受义务教育也于法无据。一是,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公职人员提出这方面的要求;二是,公职人员的子女和其他人群的子女在法律上拥有同样的权利。当然,有一点无法回避,那就是公职人员有责任为本地各项事业发展多作贡献,教育事业也不例外。不过,这应该主要体现在日常工作落实中,而不是要严控公职人员子女外流求学,甚至让公职人员因此受处罚。
提升一个地方的教育质量,优质生源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但绝不是全部。对于一些地方来讲,与其想着严控优质生源外流,不如及时补上本地教育事业发展的短板,在财政投入、教学设施、师资力量、教师待遇乃至休假权利等方面做出更有力的保障。可以说,好老师的多少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地方的教育水平。只有切实保障教师各项权益,解除教师后顾之忧,让优秀教师留得住、进得来、发展得好,能够心无旁骛地把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上去,这样才可能从根本上留住优质生源,甚至还会吸引其他地方的优质生源,进而形成良性循环。这样一来,自然能够让孩子回到家长身边,有利于孩子教育,也有利于家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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