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治理 创建国家安全治理系统新格局

时间:2021-05-20 来源:上海政法综治网 作者:佚名

  国安才能国治,治国必先治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要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

  国家安全,必须以安全治理作为基本路径来维护和保障。保证国家安全,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在上述十一种安全中,信息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今时代,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信息安全日益成为关乎个人、社会和国家的重要安全内容,加强信息安全防范的紧迫性日益凸显。顺应信息化时代的发展潮流,加强信息安全建设需要从长计议,构筑多层次防护治理体系,切实推进信息安全维护。

  要加强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信息安全防护的第一道防线是提高个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在进行网络使用比如软件注册、网络消费等活动时提高警惕。对于个人关键敏感信息要高度注意,切不可随意泄露。对于试图收集个人诸多敏感信息的软件或消费要尽量规避,尽量不给不法商家可趁之机。即便是发生信息泄露,也要及时主动维权,避免信息泄露造成更大的损失。个人有必要加强自我信息安全防范,从源头上筑起信息安全的前沿防线。对此要加强教育宣传,使得广大人民群众增加对信息安全的了解,切实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识。

  要加强信息安全相关立法。维护信息安全需要有法可依。由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关于信息安全的相关立法工作已经受到国家重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都明确提出,要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加快推进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基础性立法。加强信息安全立法,关键在于落实,这需要增加信息安全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为此要细化信息安全的保护内容和具体侵害类型,明确相应的法律惩戒条款,使得信息安全维护有法可依。特别是对于相关权责比较模糊的信息安全违法行为,要对其进行全过程追踪,对各个环节的法律责任明确到位。

  要加强对信息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加强信息安全维护有必要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增加违法者的代价,增加法律的震慑作用,切实发挥依法保障信息安全的作用。危害信息安全的事件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极大损失,这就需要从源头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随着信息安全相关立法的不断完善,需要加大执法力度,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也可以使得一些基于侥幸心理的信息安全违法行为大为减少。

  要加强信息安全防护技术。鉴于信息安全极强的技术性,加强信息安全离不开信息安全防护技术。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对于信息安全维护,必须要从技术上加强防范和破解。在数字化时代,维护信息安全的关键还是要加强信息安全防护技术。目前,已经有一些企业在信息安全防护方面行动起来,通过发挥企业的技术优势,在信息安全防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提升了信息安全。

  总之,随着人类社会进入数字化时代,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也显著提升。维护信息安全需要构建多层次的防护体系,积极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的作用。因此,需要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体现在治理实践上,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就是安全各领域、各要素、各层面统筹治理,创建当代中国国家安全治理系统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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