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吗? 答: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在毕业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 一、大学生与用人单位是以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的,大学生遵循用人单位的
问:张某(男)系北京人,李某(女)系湖北人,二人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于2015年登记结婚,后由于感情不合李某于2017年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于2017年10月判决张某与李某离婚。离婚后,李某回到湖北老家生活。 2019年10月李某与当地青年王某相识,并确定了恋爱
刘某购买了杨某名下位于北京市房山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居住在房屋内。但杨某迟迟不给刘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导致刘某的合法权益无法实现。刘某将杨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在诉讼过程中,刘某与杨某通过协商达成
近年来消费者网络购物模式悄然发生改变,直播带货势头迅猛。疫情期间,直播带货的发展更是安上了加速器明星、商业大佬、网红们纷纷进军直播领域。然而,直播带货如果野蛮生长可能会滋生出诸多法律问题。 问:直播带货的行为算广告吗?直播带货的主播是不是广
问: 赵灵骑电动车在马路上行驶,王华恰巧在路边遛狗,赵灵行至狗旁边时,狗冲过来将赵灵扑到,咬了赵灵几口,致其受伤住院,花费5000元。赵灵起诉王华要求赔偿,王华主张赵灵当时逆行,自身存在过错,应减轻王华对赵灵的侵权赔偿责任。请问王华的主张能否得
问: 王某前年因丈夫高某有外遇而离婚,双方婚生子高小某归王某抚养。王某对高某心存怨气,故在离婚后将高小某的姓名改为“王小某”。高某以此为由,认为“王小某”已经不与自己同姓,所以拒不给付“王小某”的抚养费。想问的是,离婚后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
问: 我的邻居大姐赵某在某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工作期间,该公司并未按照有关规定为赵某缴纳社会保险。现在赵某已经在该公司工作五个月时间,由于其他原因想要辞职。想问的是,赵某能以该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理由,要求
问: 刘某系北京某公司员工,该公司规定2019年10月1日至8日属于放假期间,9日正式上班。2019年10月8日是国庆假期的最后一天,刘某乘坐火车从老家返还北京住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刘某对该起交通事故无过错。其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问:在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因就医产生的非医保用药费用,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吗? 2019年7月某日,赵某驾驶小型轿车沿道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某村村口时,与骑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的常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常某腿部受伤、两车不同程度的损坏。事故发生后,常
编者按 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这份报告中,共提到了14个典型案件。到底有哪些? 陈海涛等涉黑案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五间房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海涛